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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處作業時的安全防護措施有設置防護欄桿、孔洞加蓋、安裝安全防護門、滿掛安全平立網、必要時設置安全防護棚等,接下來睿升建設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
1.凡是臨邊作業,都要在臨邊處設置防護欄桿,一般上桿離地面高度為1米至1.2米,下桿離地面高度為50厘米至60厘米;防護欄桿必須自上而下用安全網封閉,也可在欄桿下設置嚴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厘米的擋腳板或不低于40厘米的擋腳笆。
2.對于洞口作業,可根據具體情況采取設防護欄桿、加蓋板、張掛安全網與裝柵門等措施。
3.進行攀登作業時,作業人員要從規定的通道上下,不能在陽臺之間等非規定通道攀登,也不得隨意利用吊車車臂架等施工設備攀登。
4.進行懸空作業時,要有牢靠的作業立足處,并視具體情況設防護欄桿,搭設架手架、操作平臺,使用馬凳,張掛安全網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作業所用索具、腳手板、吊籃、吊籠、平臺等設備,均需經技術鑒定合格后方能使用。
5.進行交叉作業時,注意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操作,下層作業的位置必須處于上層可能墜落的范圍之外。不符合以上條件時,必須設置安全防護層。
6.結構施工自二層起,凡人員進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電梯進出口),均應搭設安全防護棚。高度超過24米時,應設雙層防護棚。
7.高處作業之前,應進行安全防護設施檢查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高處作業。
作業要求
施工單位和作業人員要嚴格按照要求作業,遇大風等惡劣天氣,不得進行露天高處作業。
1.作業開始前,逐級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及交底,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和個人防護用品,未經落實不得進行施工;檢查高處作業中的安全標志、工具、儀表、電氣設施和各種設備,確認其完好后,方能投入使用;高處作業場所有墜落可能的物體,應一律先行撤除或予以固定;所用物件均應堆放平穩,不妨礙通行和裝卸。
2.從事高處作業的人員必須定期進行身體檢查,診斷患不適宜高處作業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高處作業。懸空、攀登高處作業以及搭設高處安全設施的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3.高處作業人員應頭戴安全帽,身穿緊口工作服,腳穿防滑鞋,腰系安全帶。工具應隨手放入工具袋,拆卸的物件及余料、廢料均應及時清理,清理時禁止拋擲。
4.遇六級以上大風、濃霧和大雨等惡劣天氣,不得進行露天高處作業;臺風暴雨后,應對高處作業安全設施逐一檢查,發現有松動、變形、損壞或脫落、漏雨、漏電等現象,應立即修理或重新設置。
5.因作業必須臨時拆除或變動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志時,必須經有關施工負責人同意,并采取相應的措施,作業完畢后立即恢復;施工中發現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設施有缺陷和隱患時,必須立即報告,及時解決;危及人身安全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